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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力第三階段第二期選商規則修正倡議記者會

已更新:2023年10月30日



繼能源局宣布將於9月底公布離岸風力第三階段第二期履約能力審查程序評分標準,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協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於9月19日舉辦選商倡議記者會,呼籲能源局重視「公正轉型」為淨零十二項關鍵戰略的一部分,評選項目除既有的「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外,應將「社會環境承諾」也列入加分項目。機制不應窄化只看國產化,綠能轉型不應遺漏任何人。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表示,離岸風力第三階段第一期選商簽約期間,我們面臨了開發商遲疑、放棄台灣市場情形 。且在烏俄戰爭後,更意識到國家肩負著能源轉型及能源安全的責任。然而推動轉型的過程中,社會共識才是國家能源轉型是否成功的關鍵因素,政府除扶持國內產業鏈外,也應推動公民參與機制,如地方創生、海洋教育、綠能教育等,並暢通溝通管道,讓民眾感受到綠能所帶來的紅利以提升台灣對於能源轉型的社會共識。另外在近期《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地熱專章三讀通過,端視離岸風力的規模與市場,更有設置專章的必要,在此也呼籲離岸風力專章可以作為立委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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