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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TRENA

能源轉型2.0關鍵議題座談會系列 - 談有機廢棄物轉化生質能


主辦單位: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蔡其昌立法委員、蘇巧慧立法委員、邱議瑩立法委員、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時間:2024年11月22日(三) 上午9:00~11:30

地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 蘇巧慧副會長、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高茹萍秘書長


前言


繼今年9月20日第一次能源轉型2.0關鍵議題座談會後,台灣各再生能源公協會及公民團體皆提出了其認為在能源轉型進程中最關鍵的議題,並後續協請各部會針對前述議題提出回應及追蹤,接下來會針對各別主題舉辦一系列座談會。

 

第一場各別主題座談會由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與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於今日以「有機廢棄物轉化生質能」為主題,探討台灣生質能產業的發展願景與目前所遭遇的問題,並邀集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地方協會與利害關係人代表到場分享現況遇到的困境,及政策建議,以共同研擬台灣能源轉型進程中有機廢棄物轉化生質能的解決方案,為台灣能源轉型2025年20%再生能源目標的缺口盡一份心力,以補足台灣在邁向AI產業鏈過程中所急需的綠電缺口。


出席立委如下: 

邱議瑩立法委員

林宜瑾立法委員

吳秉叡立法委員

張雅琳立法委員

黃捷立法委員


出席單位如下:

環境部 沈志修常務次長

環境部水保司 王嶽斌司長

環境部循環資源署 林健三副署長、梁開忠副組長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劉俊迪副組長、陳振昌、陳文欽

農業部永續司 莊老達司長、沈姿儀

農業部農村水保署 李明彥副工程司

農業部農糧署農業資源組 李協昌科長、李英明技正

農業部畜牧司 陳宜孜技正、郭曉鳳秘書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徐燕興副署長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 陳泰宇工程司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計畫組 廖雅虹科長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綜合計劃組 陳慶芳科長

經濟部 連錦漳常務次長

經濟部能源署 李君禮副署長、張群立科長、戴天適科長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黃志文組長

台灣電力公司 王耀庭總經理

台灣電力公司配電處 蔡緒良副處長、李信璋組長

台灣電力公司業務處 陳虹吟副處長、陳佳鈴課長

工業技術研究院 楊子岳經理、陳文杰資深工程師、林修弘工程師、


專家學者和利害關係人代表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高茹萍秘書長、劉秋伶副理事長、戴英傑理事

台灣瑞曼迪斯股份有限公司 戴子軒業務專員

彰化酪農代表豐樂牧場 黃常禎經營者

宇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郭致廷博士、楊景富博士

花蓮縣璞石閣畜牧生質能源中心 劉志忠副總經理

溪望台灣協會 蔡秋明發起人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蔡志宏 常務理事

台灣綠能協會 壽明驊常務理事

晉鴻循環科技 楊華鴻董事長、黃世豪副總經理

雲林億豐昌畜牧場 蘇翃緯主持人、孫文昌助理、蘇威丞助理

台以八翁股份有限公司 柯忠昇董事長

辰凰畜牧場 張桓祥負責人

培元有機肥料有限公司 洪偉哲負責人

久田畜牧埸 陳峯文負責人

東糖能源服務公司 梁耀光總經理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 高茹萍

 

台灣能源轉型的進程,在上一次能源轉型2.0關鍵議題座談會,討論了非常多的能源議題,希望能夠在邁向能源轉型2.0時,解決能源轉型1.0時候所碰到的困境。2050年再生能源目標還有需要再努力的地方,生質廢棄物轉化能源在國家的目標似乎沒有太多的琢磨,生質能的議題絕對不只是經濟部能源署的事,它也關乎到環境部跟農業部,所以廢棄物轉化能源的議題能夠順利完成的話,政府2025年20%的目標要推遲到2026年,說不定會提早完成。今天不只是跨部會,跨民間團體,甚至利害關係人一起共同研討這個議題及能源轉型的未來方向。

 




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 蘇巧慧副會長

 

今天我是以策進會副會長的身份來主持這場會議,這幾年大家都在討論台灣是不是能夠有更多元的能源,生質能確實是一個大家非常重視的一個類別,因為生質能有固體、氣體、液體,而且台灣的有機廢棄物就高達3000多萬公噸,畜牧業廢棄物有1632萬公噸,食品廢棄物也有67萬公噸。這也是策進會和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共同決定以有機廢棄物轉換能源為今天主題的緣起和目標。今天聚集這麼多學者、先進,還有業界的人士,最重要的是跨部會的政府官員共同討論,從有機廢棄物轉型成為能源,因為牽涉到農業部、經濟部、科技委員會等,一起進行產官學的討論,這是我們和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共同發起會議的緣起。

 



立法委員 邱議瑩委員

 

現在台灣面臨到要在這麼小的土地上來解決廢棄物的問題,這個問題困擾著經濟部、環境部、農業部等,所以這樣的討論是非常重要的。我在立法院長期待在經濟委員會,所以對於掌管能源政策的經濟部,跟處理農業廢棄物的農業部,常常有很多的討論。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前陣子在高雄因為颱風造成了非常多樹木的倒塌,這些倒塌的樹木未來應該怎麼處理,它能不能被有效的轉換做發電之用,甚至農民種植番茄、芒果,需要修減樹枝,修剪下來的樹枝,或其他的農業廢棄物、塑膠帶、塑膠繩、竹竿等,能夠怎麼樣去再利用,對於環境的損害降到最低,在在考驗政府部門在政策擬定上一個很重要的決心跟對於環境的保護。希望大家能夠集思廣益,對台灣環境的維持提供最好方案。

 




宇陽能源科技(股)公司 郭致廷博士

 

我對生質能的興趣啟蒙很早,在2007年剛加入工研院的綠能所,那時候台灣正在推動生質能專案,把廢棄物變成能源的概念,在2009年因為教育部的留學獎學金到伊利諾大學做關於生質能相關的研究,像資源化或熱處理,後來的工作就是做減碳、發酵的研究,2020年決定回台灣為台灣貢獻一份心力。生質能的範圍很廣,今天比較聚焦在沼氣發電,它的優勢是發電容量很高,跟太陽能、風電比較,太陽能一年可能只發1000個小時的電,沼氣發電的容量大概是5000到7000個小時,甚至可以到8000個小時,也就是1MW的太陽發電廠,所以沼氣發電是一個效率很高而且很穩定的能源。另外一個很常被忽略的優勢是沼氣發電可以取代原本需要的能量,就像環境部水保司最近在推動工業界的沼氣,它不只可以產生沼氣,還可以減少所需的能量,所以一來一往,沼氣發電的效益可能是太陽能電廠的十倍。

 

我們跟台北農產公司及農會申請了一個試驗計劃,利用果菜市場裡面的果菜殘渣,收集到畜牧場內,經過破碎擠壓脫水,將脫水液跟豬糞混合做氧發酵,跟附近的農民簽約,讓他們用我們的沼渣沼液,我們會以高於市價收購他們的農作物,然後包裝成我們公司的產品,實現了”From market to market”, 就是從果菜市場的果菜,回到我們的處理場,產生了沼氣,回到田裡,產生了作物,之後又變成農產品回到市場,所以是”From market to market”的循環驗證,我們公司算是做得非常的完整。

 

我們在推動沼氣發電時遇到一些困難,主要是財務的誘因不足,因為我們想要建立一個永續的商業模式,最後還是要回到我們在財務上能不能自給自足,因為發電機是一個規模效應非常顯著的設備,如果是300KW發電機跟50KW發電機,它需要的維運其實是差不多的,所以小型發電機的維運成本相對是比較高。所以是否有其他的商業模式,或是針對小型發電機會有不同的價格。

 

第二點是在饋線方面,因為設置沼氣發電機的地方通常比較偏遠,它的饋線容量本就比較不足,再加上有太陽能設置在附近,沼氣發電就需要避開太陽能尖鋒發電的時間會常常受到限制,大大的影響沼氣發電的效率。

 

第三點是處理場有很大的收益應該來自於處理費,目前沒有一個價格參考的標準,所以在跟業者溝通的時候,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希望環境部或農業部能夠協助估算不同方案的成本,讓業者們做參考,這樣在訂定價格的時候,比較容易有一定的共識。

 

第四點是資源化中心的處理,所謂的農地農用的限制,是否未來可以採用以材質成分來做分析,而不是直接以種類來做規範。


最後一點是關於沼氣發電機的申請過程,現在的發展條例基本上都是為太陽能量身定做的,希望沼氣發電可以有比較明確的規範。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 戴英傑理事


因為氣候變遷,不管是風電、太陽能,即便在部會眾多資源的努力下,到目前為止都還是走得蠻辛苦。提供給大家一個數字,2025年的生質能源佔比的目標,813MW佔再生能源的3%,全台灣目前所有的沼氣加起來總裝置容量大概在個位數,所以代表還有非常大的努力空間。德國在2023年再生能源已經超過石化能源的比例,所謂的黑能源跟綠能源比例已經開始有消長的趨勢。

 

台灣如果要達到2050年的目標,在廢棄物轉化能源的這個領域,經過這麼多努力之後,最後決勝點會在農業部。目前在歐洲也看好生質能這個領域,因為它有無窮的潛力。以目前的台灣來看,如果好好利用生質能,它兼具了發電儲能所有的效用。一座日處理量200到250噸的沼氣發電廠,裝置容量可達2M到5M,全台大概可以設213座到267座,所以發電的容量大概會將近0.5GW,大概是半座核三場到0.75座核三場的潛能。除了這樣的電能之外,它還能夠消化台灣的有機廢棄物(枯枝樹葉、畜牧糞便、廚餘等),轉化成生質肥料供台灣農業使用。

 

進料設場到去化,我們碰到相當大的挑戰,首先是進料的部份,沼氣主要是來自於人類使用的生物跟動物,經過經濟行為會產生多餘的東西,例如動物的副產品,家裡有食物廚餘,果菜市場有果菜殘渣,商業廚餘等。在台灣,有機廢棄物是分流處理,但是站在沼氣發電跟生物處理上應該可以共同處理,經過共同處理過後,產氣的效果比分流處理還要更好。但是依照目前台灣的法令,是無法放在一起處理的。

 

關於去化的部分,我們協助黃老闆在鹿港南邊蓋的沼氣廠,目前大概全台灣最大的沼氣場,我們預計在這個禮拜要安裝所有的設備,如果順利的話,第二季會開始發電。


豐樂牧場 黃常禎先生


關於饋線的問題,希望台電可以幫我們解決。然後再來就是建蔽率的問題,土地使用的政策,像一般牧場,建蔽率可以到80%,可是資源化中心卻只能使用60%,希望可以放寬,因為若建築建蔽率已經滿到60%,戶外出入的動線(路面)就會無法鋪面,會導致車輛進出不便,所以鋪面的部分是否可以不算建蔽。然後這兩個圓形桶是半乾式的發酵,這部分是否有相關的肥料認證,所以液體肥料是否另外規範。


再來就是原裝進口德國的攪拌設備非常昂貴,兩個設備就花了200萬歐元,關於這一部分可不可不再扣關稅,光是關稅又扣了幾百萬,這個對我們的財務負擔非常的大。


 

花蓮縣璞石閣畜牧生質能源中心 劉志忠副總經理


我們是台灣第一座屬於集中型的生質能處理場,豐樂也是集中型,正在興建過程中,它是一個畜牧場的設施,把旁邊的畜牧廢水引進之後做共同處理。我們這一座不一樣的地方是它不在畜牧場裡,是在畜牧場比較中間的地方,把畜牧廢水集中起來厭氧消化。在當年也申請環境部的補助,感謝環境部水保司經費的支持,在112年開始做了試運轉,現在也順利的在運轉過程中。

 

今天要切入點跟前面幾位不一樣,要說明蓋場的過程中會遇到什麼樣的困難,第一在蓋場的過程,要謝謝農業部允許我們直接註明這是沼氣發電集中處理場,所以後來我們就不用「新辦事業」的方式,在一開始就省了非常多錢跟時間。另一個就是跟居民溝通,也非常感謝當地的環保局的協助。這個事情除了經濟效率解決生質能源以外,解決非常大的環境污染問題。我們不只在做沼氣發電,也解決環境污染問題。


而對於新蓋廠的養豬戶也就不用再蓋廢水設施,直接將廢水就集中到我們生質能源中心處理,他們就專心養豬就好了,這樣的專業分工我覺得是一個很好的合作模式。


 

以下為機關回應:

 

經濟部 連錦漳政務次長


1. 經濟部其實相當重視有機廢棄轉化為生質能,我們近期與農業部、環境部、地方政府有一個溝通平台也有密切的討論關於生質能的議題,關於生質能發展誘因,躉購費率方面,112年度有關生質能早期發電的躉購費率5.2元,後來調到7.02元,雖然近期相關的成本有往下降,但為了要盡速將農業導入生質能,所以費率還是維持在7.0192,若有相關的獎勵制度,能源署也願意進行討論、執行。而法令的問題涉及農業部、環境部、經濟部,這些法令都散在各部會,我比較建議針對哪一些法令需要修的,明確跟相關機關提出來,我們可以做討論。

 

3. 如果沼液要做其他的利用,目前有「再利用」的程序可以申請,我們會請專接學者協助個案「再利用」申請,再通過幾個個案來做通案,通案的面向就會比較大。如果跟你相同個案有兩三家,按照你的規模在做,其實等同是開放的意味,但是這中間還是要經過相關嚴謹的程序來處理,這過程中如果有什麼問題,經濟部、環境部還有農業部,甚至內政部,都願意來做協助。

 

台灣電力公司配電處 蔡緒良副處長


有關饋線的問題造成業界一些困擾,因為目前包括太陽光電、生質能都集中在中南部,早期中南部線路的建制當然沒有像北部這麼密集,這幾年台電也非常努力加強電網的工程,到113年10月我們也增加了4.6GW的併網容量,工程仍持續在進行中,預計到116年還會再增加大概7.2GW。


有關饋線容量的部分,過去升值能簽切結白天時間不要發電,是因為太陽光電是集中在白天,這幾年太陽光電的併網量會大量增加,但我們的線路可以承載的電流還是有限,所以白天的線路很壅塞,可是晚上卻是空的。所以為了避開白天的發電時段,讓生質的發電就能夠進到的電網,有一部分的案場就簽切結白天9點到17點不要發電,目前已經有併網的生質能的案件,79件裡面大概有11件,比例並不高。我們的工程還是持續在進行,如有容量出來,我們還是會恢復讓它24小時供電。

 

第二個,目前是9點到17點的時間段,因為太陽光電發電量效率較大的時間可能在上午10點到下午2點,所以8小時是否可以做修正,回去會再用系統來做計算,是否可以調整為4小時或是5小時,最重要的是電力系統要能夠安全的運轉,讓更多的生質能能夠併網,甚至有些小案場的生質能、或容量甚至只有幾十KW,我們也會評估檢討是否不以八小時來計算。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徐燕興副署長


國土計劃法最核心的第一條就是因應氣候變遷相關的事情,當然內政部最重要的第一件事情是管理國土相關環境的外部衝擊,因為要管理所以就有相關的計劃,如果在工業區,我們就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然後做必要配合。農業的部分尊重農業主管機關,各部會會共同討論如何處理。而關於建蔽率問題,對於環境景觀的影響是在地社區中是必定會關心的問題,所以當初「有景觀衝擊、外部性衝擊」的建築設定建蔽率為60%的規範,若現在要修改此規範,就會需要全盤進行審核、修改。


第三個就是區域計劃的部分,生質能的發電附屬設計在農目用地,目前有相關規定在辦也跟農業部之前農委會合作,有相關的配套或協調。



環境部 沈治修次長


經濟部連次長也特別提到,目前已經有一個經濟部主導的循環經濟推動辦公室是未來針對這個議題可以對接的窗口也會持續追蹤這些議題。第一個要不要定一個廢水處理的收費標準,因為各個處理場在不同的地點會用不同的處理條件,所以如果要定一致性的標準是比較沒有彈性的。所以建議水保司統計各個處理場,在處理畜牧廢水時要達到妥善處理可以排放或是再利用,依其合理的成本,訂出一個範圍,提供各界做參考。

 

我們比較關心料源及設廠地點,這兩者跟農業部在農業用地方面也有關連,如果不是屬於農業產品,屬於食品加工的廢棄物或是廚餘,在既有的法令規範下,我們應要在彈性調整上多做努力。關於土地使用問題,若是事業產生的廚餘,今年的5月1號已經有一個共通性的「事業廢棄再利用管理辦法」,依照相關的申請作為用地使用。屬於畜牧料源的沼液部分,也可以透過農業的「事業廢棄再利用管理辦法」來申請個案「再利用」的許可。如果是工業有機物為料源,可以先由經濟部的產發署來輔導,用個案「再利用」的方式,使其將來能變成一個通案,由政府協助後續的發展。

 

另外提到碳權的部分,目前已經有兩個抵換專案在申請當中,一個是110年有1774公噸的碳權,109年有8000多公噸碳權。再一次重申,環境部絕對是支持妥善處理畜牧廢水,最好的方式不是把它處理完排放到河川,應該是轉化成能源,有任何需要協助可以找水保司或是循環署進行討論。

 

農業部永續部 莊老達司長


在尚未成為農業部時,我們的政策是農業是沒有廢棄物的產業,全循環,零廢棄是我們的目標。所以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在法規的部分納入循環的項目,原來是「廢棄物」現在是「農業剩餘資源」,是還可以再用的資源。條文正在法治單位做最後的確認,近期就會預告。關於有機剩餘資源,就是跟能源有關的兩個區塊,第一塊就是跟今天主題相關的沼氣,另外一塊是農業的剩餘資源,會做燃料顆粒,裂解之後氣化產生。我們為了要進一步推動,現在正在爭取115年比較大型的公共建設計劃,協助做能源化、材料化的工作,這是農業部最近的一個佈局。

 

如果是純農業可以走農業的「容許」,可是大家期待的是可以把廚餘或食品污泥的部分一起納進來,那就不是「容許」,因為已經跨出農業部。如果共同處理場以農業為主,同時要去收售其他料源,那是屬於新辦事業計劃,應該是要「變更」。如果已經跨出農業部的純農業,不能說這是「農業設施」,農業部同意讓這塊農地為「新辦事業」,共同處理農業的相關問題,例如廚餘或其他產業的問題。好處是「新辦事業」的路其實更寬廣,以後要申請肥料登記或是其他,可以做比較好的規劃、好的設置,也會更有彈性,也會更有發展。

 

璞石閣劉副總經理提到的方法學,是禽畜糞或是沼渣沼液回灌到土壤的方法學。這也是農業部正在擬且已經審定第二次的「農業土壤管理增匯方法學」,就是把剩餘的碳在存在土壤的方法學,我們會跟環境部一起合作,今年就會讓它通過,之後就可以開始採用。我們很有計劃去推動方法學,所以在明年的科技計劃裡有一個業界參與的方法學,因為要從農業方法學去取得碳權,實際上成本是很高的,農業的方法學除了碳以外,還有很多功能,這才是農業部在意的,所以業界參與就是申請碳權志願減量的專案單位,我們會找另外一家企業,徵求企業一起做,農業部協助讓方法學由業界、企業跟農業領域,一起讓方法學落地實施。對企業來講,這是一個永續的作為,可以將永續作為寫進永續報告裡面。


關於農業貸款的部分,現在有「綠能百億基金」,百億基金已經撥出約六七十億,生質能是包括在裡面,但是如果是涉及食品污泥,屬於共同處理的部分,這就可能需要再釐清。


 

以下是利害關係人的部分:

 

溪望台灣協會 蔡秋明發起人


我八月去德國自費進修,住在德國南部慕尼黑鄉下,在進修之餘,我都在做環境考察,每天去看水溝、溪流、湖泊,基本上是水環境部分。歐洲不是天堂,台灣有比德國更好的地方,就自然環境保護而言,歐洲德國是接近天堂,那為什麼歐洲可以做到環境保護,因為歐洲採取了一個零排放的措施,強制所有的歐盟的國家實施配合,德國是一個遵守法令的國家,所以做得非常好。不只是德國,還有奧地利、荷蘭。

 

最近荒野協會在雲林做調查,在總共220幾個公里的出海口幾條溪,發現92萬公升的垃圾,這是台灣的恥辱。我在回國之前,辦事處的處長送我三本書,三本書都是德國人用德文寫的,寫的題目都是台灣,其中有一本書說台灣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島,也就是說今天的台灣在世界上的能見度已經越來越高,而且越來越受肯定,我們的晶片、醫療制度是世界最好的,我們很多東西是世界第一,但是我們的環境卻是差的,跟先進國家是無法比較的。

 

台灣的環保問題其實是政治問題,台灣的政治生態非常特別的形態,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容易,但是我們一定要有統一的機制來處理這個問題。一個業者,今天要去找農業部,明天要去找環境部,再來要去找經濟部,應該成立一個統籌中心,第二個要做全面的普察跟精算,兼顧能源跟環境,建議合理且可運營的模式。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蔡志宏常務理事


我在當彰化縣教育聯盟理事長的時候,已經堅定要去推再生能源,尤其是生質能。我也是水資源保育聯盟的前任理事長,今天要講的觀點是以健康為主,不是站在業者立場,是站在全民健康、環境的立場。生質能對穩定電力有特別的貢獻,除了基載電力以外,它是可儲存的再生能源,可作為備用容量,可以支援尖峰用電或是風電在低通時候的一個支源系統,另外一個特點就是降空污。早期在台灣彰化縣,我們是最早推動PM2.5,燃燒農業穢污、排泄物污染,目前還是存在,溫室氣體的排放,製造二氧化碳,沼氣排放也是非常嚴重,比二氧化碳還嚴重幾十倍。我的建議是第一點加強污染管控讓企業的外部成本變成內部成本,這樣污染大戶比較有動機誘因去推動生質能,第二點就是協助有機廢棄物的清運收集,第三點規劃有機廢棄物的能源用地。


●對穩定電力的貢獻

1.可做基載電力

2.是一可儲存的再生能源,可做備用容量,支援尖峰用電或風光電力之低峰時段

3.增加再生能源的供應,協助能源轉型2.0的達標

●對環境的貢獻

1.降空污:燃燒農業廢棄物

2.減少臭味,減少蒼蠅

3.減少温室氣體排放

4.減少水污染:畜牧業的禽畜排泄物

5.提供有機肥料,減少化肥之使用

●建議政府提出有效的政策作為

1.加嚴有機廢棄物的污染管控

2.協助有機廢棄物清運收集

3.規劃有機廢棄物轉生質能的能源用地

4.提供足量的生質能發電併網的饋線

5.以時間躉購電價比照需量競價鼓勵生質能發電在尖峰用電時段發揮救援功能。

6.鼓勵金融單位提供綠色融資。

7.協助推動生質能的綠電憑證及碳權交易。

8.推動有機廢棄物轉化有機肥料的品質認證,並推廣其應用面。

9.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生質能源發展專章。

10.鼓勵及推動生質氣化技術及生質氫能技術或生物轉化及化學轉化技術發展。


東糖能源服務(股)公司 梁耀光總經理


 今天談到很多的關鍵議題,我稍微補充大家比較沒有注意到的。第一個是料源的部分,厭氧消化是一種生物處理。所謂生物處理這些料源,也就是維生物的營養,如果一直都是用禽畜糞分類,它的產氣效果就會比較差,假使以多元化的料源供應,可以得到更大的產氣效率。剛剛戴總也特別提到,台灣有這麼多的有機料源可以供應,如何建立有效的管理系統,讓這些料源能夠恰當的去運用,這才是一個關鍵。第二個要強調的是沼渣沼液,現階段在沼渣沼液的處理上,還有很多法規的限制。要讓一個沼氣場更有效能的運轉,勢必要把料源高濃度的利用,可是高濃度利用,後端產出一定是高濃度廢水,假設還要浪費資源去處理廢水,其實就是把前面的效益耗廢掉了,所以最好是能夠把它完整的資源化,這是在國外沼氣場成功的案例。


我在這裡提出一個建議,是否訂出一個沼渣沼液肥料的品目規範,可以讓業者可以往前走的一個方向,避免在原有法規架構下,大家設法去符合法規,或者法規要怎麼去調整,這樣可以簡化一些程序,以上是我的建議。


 

雲林億豐昌畜牧場代表蘇翃緯經營者


我們在這個領域做了很多事,也有很多的進步,但是有一些實際遇到的情況,現在有很多農牧場的建築物是違建,所以不能夠有其他的裝置。如果要做沼氣發電,有很多農牧場無法做沼氣使用,農地是否可以變成能源用地,這一定要趕快立法去推動,如果願意開放,馬上就多出許多面積,這可以是一個解決缺綠電的方法。之前有所謂的農地工廠合法化,讓他可以開放來使用。另外關於農業廢棄物資源,環保署該罰就要開罰,而獎勵補償也要同時做。

 

第二輪機關回應

 

環境部       


環境部有提到盤點環境平台,希望把所有的禽畜糞能夠集中處理,讓比較小的廠,因為沒有足夠的處理能力跟技術,可以由大廠來帶動,讓有些小場慢慢的輔導轉型。透過轉型跟退場,讓他們朝向正確的方向才是長長久。

 


經濟部能源署 李君禮副署長


剛提到比較多的應該是水資源聯盟理事長,第一部分能源用地希望未來納入國土規劃,現在有納入第一版叫1.0版,大部分只是架構式,沒有更細的內容。而目前正在規劃2.0版,希望能夠越來越細,我們會盡快加速配合整個國土規劃,希望未來還有3.0版。第二部分綠電參照時間電價來收購,沼氣一度電目前收購到7塊錢,是比時間電價更貴,目前時間電價最多大概到4、5塊,我們鼓勵再生能源,特別是小型的發電設施,沼氣一度電7塊錢是政府收購所有再生能源價格最高的,個人覺得目前的收購價格應該會比時間電價要好一些。

 

有關綠電憑證跟碳權,碳權是經濟部主管。關於綠色憑證,現在能源管理法的SRF無法拿到憑證,台灣發的憑證,不是被國際所認證的憑證。所以我們要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讓農林畜牧廢棄物或禽畜糞發電可以取得憑證,也建議未來生質能可以定一個專章。另外有關氫能,或是生質能其他應用,生質能像是儲能,可以把它儲存起來,不用像太陽光電、風電,需要做儲能電池,非常昂貴。沼氣發電只需袋子儲存,其成本比做儲能電池便宜很多,這是生質能的優勢。

 

關於違建的屋頂可以做太陽光電,內政部還公告了七個樣態給各縣市政府的建管機關,讓縣市政府能夠安心的去做,但是特別強調,違建的屋頂做了太陽光電之後,它還是違建,不會因為做了光電,違建就變成合法的建築。

 

農業部農糧署農業資源組 李協昌科長

 

農業部補充「肥料化」的部分,如果是純農業食材來源,沒有混到其他,都屬於肥料體系,如果是個案「再利用」的話,對於「再利用」要定義清楚,之後依照個案「再利用」的程序申請、核準,就是肥料化的部分,就可以依照肥料管理法規定處理,肥料管理法的的肥料品目規格不用修訂,原來就有其他肥料或是液態肥料的規定,只要發酵出來的沼渣沼液符合肥料規格的項目,條件並沒有非常嚴苛,如果還有其他肥料化的部分,農糧署會來協助。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劉秋伶副理事長

 

現在在非都市計劃管制規則第六條副表一的甲乙丙建築是不可以做沼氣發電,但是它是在畜牧設施的容許項目之下,因為考慮到它如果是獨立設置,必須要在住宅環境的外部,因為現在也正要轉軌到國土計劃,所以目前在修正區計劃法的規定可能來不及,明年4月30就要進到一個新的計劃體制,所以未來新設的發電設施都可以未來在縣市國土計劃的程序過程中討論。

 

如果現在要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容許項目,現在的機制都是要由容許使用項目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相關具體區位、量體規模的需求,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處理,所以需要請經濟部會同有關機關跨步會協調。

 

農業部永續司 莊老達司長

 

我們想像一個情景,希望沼氣發電設備不一定集中在某一個地方,而且最好是在農村裡,能夠升級或轉化,或去化它的廢棄物,做成永續循環的機制。如果我們願意把這個機制說明清楚,把法條的疑慮對完,現況才能真正清楚。如果是一個設備應該是沒有問題,除非要成立一個電發電廠在裡面,那經濟部是電業的主管機關。

 

如果要設置沼氣發電設備,它不是一個獨立的建築物,是附屬在畜牧場,現在就有容許的項目可以申請做使用,它是畜牧場的「容許」使用項目。如果它是獨立性的生質能,這是未來屬於再生能源衍生燃料發電的相關設施,這個項目是以後在各個功能分區是可以經過申請使用,也不用做土地變更。

 

如果沼氣發電在畜牧場裡面,屬於「容許」的程序。如果是共同處理,要處理禽畜糞、菜渣、廚餘,就屬於新辦事業。這種共同處理型叫做「應經申請同意」。現在的區域計劃跟以後的國土計劃,一個是走變更新辦事業,一個是走應經申請同意。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 高茹萍

 

能源轉型2.0的座談會是一個系列座談會,會針對各種不同能源的公民電廠的願景,希望去解決現在目前政府比較少接觸的一些議題,希望公民電廠能夠在未來能源轉型裡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現在公民電廠有很多的可能性,不管是風力發電風廠、生質能電廠、小水力發電、地熱等,所以下一次應該就是下一個會期會辦理能源轉型2.0公民電廠的議題,今天非常謝謝大家的參與,希望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能為國家的能源轉型進一份心力。

 

座談會總結論:

1. 建立跨部會溝通平台:請行政院設立院層級的跨部會溝通平台,針對生質能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溝通與協調,規劃會議時程,並設立公眾參與資訊平台,讓公眾表達意見並對其意見提供回覆。

2. 研擬生質能源專章:請經濟部針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研擬增訂生質能源專章,並建立生質能單一窗口。

3. 檢討躉購費率與補助措施:

  • 請經濟部依據生質能源特性,重新檢討生質能躉購費率的計算基準。

  • 請環境部及農業部盤點現有的沼氣發電補助措施及其效能。

4. 提升饋線容量:請台電盤點具有基載特性的生質能,規劃並執行饋線容量提升計畫。

5. 活絡綠電交易市場:請經濟部研究並提出具體措施,促進自發自用及餘電躉售的誘因,以促進綠電交易市場的活絡。

6. 妥善處理成本分析:請環境部水保司統計畜牧糞尿廢水集中處理的價格,分析其妥善處理成本的同業水準,供各界參考。

7. 設施管理辦法與可行收受廢棄物種類:請環境部及農業部針對生質能源處理設施的認定,研擬設施管理辦法並正面列舉可行收受的有機廢棄物種類。

8. 建築法適用性釐清:請內政部釐清,若沼氣發電設備無建造供人使用的結構物,是否適用《建築法》。

9. 盤點沼氣發電規範準則:請經濟部、農業部及環境部於三個月內共同盤點現行沼氣發電系統相關規範準則,檢視是否需修正。

10. 料源盤點與模式建立:

  • 請環境部協同經濟部及農業部參考歐美經驗,盤點料源並分析潛在沼渣液使用標的,經小量模擬共同發酵測試成功後,推動相關設廠模式。

  • 請經濟部協同相關主管機關,針對農業、禽畜生物及食品廢棄物,建立標準處理準則。

11. 推廣循環回灌機制:請環境部與農業部持續推廣示範性回灌農地循環機制,並鬆綁回灌計畫書審查程序,以加速生質能的發展。

12. 示範場域規劃:針對設廠地點主管單位不同的問題,請中央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提出輔導縣市或鄉鎮單位設置生質能源中心示範場域的方案。

13. 農業金融優惠貸款:請農業部及金管會研議協調,針對生質能源中心申請農業金融優惠貸款,制定身份認定及正面表列的適用範圍,以促進生質能源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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