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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之精進策略、產業供應鏈與佈局挑戰」公聽會


主辦:立法委員賴瑞隆國會辦公室

協辦: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時間:2022年9月7日(三) 10:00-12:10


前言

台灣離岸風電邁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首期招商將於今年9月底截止,7月中監察院針對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發布調查報告,並針對經濟部工業局、能源局提出糾正,要求重新檢討國產化政策。


我們看到國家離岸風力國產化政策,雖以「推動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發展,建構產業供應鏈,搶攻亞太市場」為目標,策略則包括「建立建立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環境」:推動離岸風電產業園區,帶動廠商投資,形成產業聚落的美意,但政府至今尚未公告行政契約內容,相關罰則與條款仍不透明。


對許多開發商來說,這不僅增加專案開發複雜度、為風場財務模型帶來極大不確定因素,更代表無法擁有討論的空間,未來恐怕只能單方向接受不理想的行政契約條文、承擔不合理的開發風險,爰此與立法院賴瑞隆委員辦公室共同辦理此公聽會,邀請各相關部會、離岸風力公協會及其他關心此議題之各界人士,為我國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國產化政策的友善發展道路,尋求更能促進國家能源轉型之解決之道。



以下為重點文字摘錄,完整發言請看直播連結搭配部會簡報檔



立法院 賴瑞隆委員

很高興台灣今年剛完成100隻風機,達到1GW,已經是一個核電機組的量。但除了能源目標之外,能源政策跟產業政策我們同等重視,離岸風電政策也希望可以帶動產業發展,未來可以打進亞洲盃、世界盃。今年七月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讓大家看到一些困難,所以還是希望用公聽會的溝通,搜集大家的意見,讓能源政策、國產化政策可以落實。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高茹萍 秘書長

看到各國其實都急起直追的設定再生能源目標,我很擔心我們2025年百分之15能不能達標,今天的公聽會需要大家一起思考,如果台灣的離岸風電是台灣的護國群山,那我們就要把他當台積電來看待,而不是向之前的裕隆一樣過度的保護。我們相信一定是要在國家能源轉型成功的情況下,國產化才能成功。


經濟部 林全能 次長

在全球淨零趨勢下,離岸風電是很成熟的技術,台灣的發展從104年以前就從示範獎勵開始,我們有堅定跟明確的目標,在2025年一定會來完成5.75GW的設置量,針對第三階段,2026-2035會再開發15GW,這在亞洲區應該算相當積極


經濟部結合相關部會,重視離岸風電發展的三個面向: 1.風場開發要如期完成 2.在地化產業供應鏈能量的建立

3.兼顧對生態保育、環境保育


關於國產化,我們在第二階段就有很明確地在地化目標,包含1.風機水下基礎、2.風機關鍵組件、3.海事工程等等,這些都是過去的第二階段國產化的能量,本土化的這些能力在第三階段也會深化。至於針對目前的狀況雖然不如預期,我們都有落實持續檢討,且有往正向的方向發展。希望可以在區塊開發可以做得更完整的建構國家隊的能量。


各局處、單位報告


經濟部能源局 鄭如閔 副組長

目前也有四個案場正在趕工,分別是允能、海能、彰芳風場、大彰化風場。今年八月底已經累計完成100隻風機,希望今年底可以完成200座。其餘潛力場址風場將於2025年前陸續完成設置,2025年離岸風電累計將達5.6 GW


針對第三階段的區塊開發,第一期111/8/16至9/30受理選商案件申請,第一期選商申請會先做履約能力資格審查,包含產業關聯審查(關鍵項目應達申設容量之60%、加分10分以上)、技術財務審查(總分70分以上才可以),符合以上條件,才會進入第二階段的競價,同價格的話會再以加分項目高者為優先。


關於工作船不夠的問題,有一個審查機制的流程,如果真的沒有船,就可以透過這個機制來取得許可。


經濟部工業局 陳鵬詠 專門委員

根據第二階段的在地化,都會要求核心技術要在台灣,才會認列,例如塔架的捲板、水下基礎的焊接等等,第二階段也已經有幾個重要成果:

1.興達海基生產的水下基礎,已完成6座交給沃旭,目前已送出並完成安裝

2.天力為Vestas風力機系統廠已完成21支葉片

3.CSWind與金豐合作於台中港設立離岸風力機塔架廠,已完成170支塔架

4.世紀風電已完成5座CIP之水下基礎


針對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做法,呼應外界期待增加彈性機制

1.項目彈性:經產業評估技術落地困難項目,調整為自主承諾加分項目。(如發電機)

2.數量彈性:為促使在地廠商切入國際供應鏈,調整應達數量,開發商在關鍵發展項目之落實數量應達申設容量之 60%,其餘40%採加分機制。 (海事工程服務及工程設計服務另行規範)

3.以加分機制擴大產業發展:鼓勵與具產業潛力價值風力機系統上下游零組件 (如葉片材料等)合作,並發展海事工程服務、工程設計及船舶製造


針對需於115-116年完工併網(第一期)之風場,開發商承諾落實水下基礎最終大部組裝之最低數量(在地化數量)維持申設容量之60%,惟半成品及零組件部分因應國內供應鏈產能不足,得彈性調整為大部組裝成品數量及重量之60%。



交通部航港局 劉志鴻 副局長

關於外籍船要來台灣工作的事情,搜集各方意見之後,現在除了「顧用本國籍1/3船員」的機制之外,現在新增了提培訓計畫的方式,只要辦理本國籍船員培訓計畫,也可以取得來台工作許可。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 陳宏凱 船務經理

除呈現造價75.4億的環海翡翠輪之外,簡報中也提到目前遭遇的困境,包含: 1.配合風場需求,簽約到交船時程短,前置作業不足。

2.全電力推進、動態定位DP3...系統複雜需高度整合。

3.4,000噸主吊車海上運輸及港內安裝工程艱鉅浩大。

4.歐洲施工規範與勞工職業安全標準,磨合調適期長。

5.管線、電纜、裝備系統整合測試等工作量複雜龐大。

6.疫情影響裝備交運與服務;全台普遍缺工人力窘困。

7.仍執行多項國防政策專案,目前有限資源調配不易。

興達海基公司 王茂雄 助理副總經理

目前興達總共完成沃旭的產製案,在這個產製案中籌組了22家的供應鏈。已在今年八月完成六座百分之百水下基礎,並送出並完成安裝。

目前正在針對中能案在進行水下基礎的案子,供應鏈也擴展至27家。

水下基礎產製的流程有19個工站,中能的案子目前已進行到第18個工作站


團體發言回應


台中海事工會 陳宗邦 理事長:

1.關於外籍船掛在台灣的問題,如果用掛人頭的方式也可以,其實就是在重創台灣的本土產業。希望落實要轉為台灣籍船的審查,不要有人頭的事件發生。


2.海工的產業鏈,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規劃上不透明。在過往的三年內,至少有70艘台灣傳的投入,總投資超過百億,且有20家公司的投入。可說是離岸風電國產化十分成功的一環。但在目前第三階段的要求中,並沒有要求開發商在再競標過程簽一定的合約。我們不是完全反對這件事,因為現在就要簽署2026年的合約,我們也有風險跟困擾。但希望有一個鼓勵跟配套的措施,讓已經投入的產業心血可以知道未來的規劃。鼓勵開發商使用已經投入的台灣船東。現在加分是加在新造船,所以若以現況來說,現在是在保障造船業,並沒有保障海工產業。


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黃鐘鋒 總經理:

敝公司是光纖光柵監測系統的領導廠商之一,已投入5年以上的時間研發製造多種光纖光柵感測器。意見如下:

1.培養離岸風機結構安全監測的國家隊

2.要求離岸風機業者應將離岸風機結構安全監測系統交由國內廠商承攬,有利於提供在地價廉優質的服務



歐洲商會風力能源委員會楊松樾 主席

1.優化離岸風電開發之商業模式:由於疫情以及烏俄戰爭的影響,導致風場開發過程中之許多不確定因素。相關成本也會提升,建議政府能夠鬆綁第三階段競價的價格上限

2.盤整本土化政策:臺灣是目前全球發展離岸風電中納入最高規格本土化要求的國家。我們建議或許可針對臺灣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項目進行發展,並將該項目試圖納入歐洲甚至是國際供應鏈的一環。並建議與其以項目來規定,是否可以用百分比的方式,讓開發商自由選擇希望在地生產的項目,回歸市場機制。 3.強化港口基礎建設:我們認為在港口建立成熟的產業聚落非常重要。有鑑於此,在既有的港口建設上,相關的建議包含

(1)優先執行離岸風電預組裝區域、工業專區二以及南填方區土地靠近107頭的發展

(2)針對工專區二的道路運輸允許更彈性的操作空間

(3)確保新釋出的港口能符合相關吊裝作業的需求等等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陳俊 策略長

同意秘書長所說,在策略上我們需要考量國產化跟能源政策的排序,如果當時台積電都要符合國產化需求,可能就沒有現在的台積電。但在國產化也是十分重要,關於維運部分,建議能在基礎建設上可以多著墨,舉例碼頭的基礎建設可以多加強,例如在彰化的運轉港從前任縣長到現在,如果維運的基礎建設沒有起來,包含第二階段的國產化可能都會拖延到。另外直升機的運輸也可以提升維運可行性,這也是需要基礎設施的。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林敏清 副營運長:

有關使用本國籍船舶的規定,有分本土建造、本土改建、改籍。但難以區分優先順序,導致可能很多業者選擇用改籍的方式。我們希望未來可以以本土建造、設計的為優先,改建的次之、改籍船第三。


樺聯海事工程公司蔡佳翰 總經理:

希望不要有太多的阻礙導致風場的進度受阻,現在可能2025年只有15.27%的再生能源。這段時間應該要更努力的寫著國內產業。希望政府可以提供船舶停靠的優先權以及更多的法規彈性。也要提說有些公會會透過立委施壓,希望這些投書團體也要負責,不然會時常出現一些無理的杯葛。


台中市漁船協會理事長:

我在台中港經營觀光船,轉型成白海豚海事工程的公司,所有船舶都是本土製造,我們在台中市根深蒂固的業者。我們的船現在會被人轉下包,因為 現在會有大型的業者去勾竄地方的漁業團體,用威脅或利誘的,要求風電投資商用他的船高價承包,再低價承包給我們去做,差價就是知名風電業者拿走。



英僑商務協會再生能源委員會共同主席 張友鴻:

1.讓整個產業鏈都有機會參與,不只是製造,還包括運維、開發等

2.提供中小企業參與的機會,因為創新通常來自中小企業,且通常具有足以出口到國際市場的高價值智慧財產權

3.將電價納入考慮。離岸風電成本對電價是有影響的,而電價又會影響到其他產業及其國際競爭力

為達到以上原則,我們建議國產化政策可轉為設定整體計畫比例,而非設定個別發展項目。這將提供更多彈性並讓更多在地供應商有機會參與、容納更多的創新,以及降低電價,最後達到提供可靠且可負擔的綠色電力目標。



局處回應


經濟部能源局 李君禮 副局長:

1.維運碼頭我們也認為很重要,確實這幾年碼頭很擁擠,也容易造成連鎖反應。目前有一個運維選在彰化,已經有準備9億的經費,也已經完備行政程序,正在進行招標。

2.關於海事,用台灣籍的船有加分。另外還有一個加分項目,是如果是土生土長台灣製造的船,有再有加分。


工業局 楊志清 副局長

針對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過去是因為大家的雄心壯志,讓我們覺得可以做到。現在已經有更務實地做項目彈性,將做不到的先列入加分項目。數量上也考慮到新的機種,所以需要看到下一個世代的發展趨勢,加緊投資,目前政策規劃也非常清楚,期待大家跟開發商、系統商積極洽談。工業局現每個禮拜也都會跟開發商開會,希望大家也可以多多幫忙。


港務公司:

目前為配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碼頭項目上有四點報告:

1.原本台中的37、38號碼頭會改成風機重件碼頭,現在要來公告招標

2.南碼頭46-47號,未來會規劃承運為基地,目前正積極評估

3.台中107號跟南田山會作為風電堆儲的基地。106會搭配107作為國產化業者進出口需要的裝卸碼頭

4.在北邊防風林會做部分解編,會配合5A5B還有2號碼頭的需求


經濟部 林全能 次長

1.產業應該發展優勢項目我們認同,但現在離岸風電國產化才2年,所以要延續到第三階段,才更能找出具有優勢的項目

2.關於彈性,現在有做一個很大的調整

3.關於港口的問題很重要,希望業者可以持續跟港顧公司、港務局這邊討論



公聽會結論

一、 請經濟部全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並持續協調相關部會協助再生能源業 者解決現況,俾利提升我國再生能源佔比。

二、 請經濟部每兩個月一次邀集相關領域團體、學者和企業等召開會議,就政府離 岸風電政策、法規及執行狀況等議題進行溝通。

三、 請經濟部統籌指揮能源局與工業局加速完備我國離岸風電國產化、在地化之 相關政策,並確實查核第二階段國產化成效,短中長期國內國產化項目之產能, 以及「國內產業鏈若無法如期達成契約內容」之替代方案或流程,以作為第三 階段區塊開發之依據。

四、 請經濟部能源局於兩個月內檢視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問題與意見,包括競標規 則、本土化加分項目、行政契約內容等。

五、 請經濟部工業局於一個月內盤點離岸風電國產化進度落後問題和解決辦法, 並提出協助國產化政策之未來規劃。

六、 請經濟部能源局和交通部航港局於兩個月內提出落實國內外船舶管理和安全 檢查,並建立船舶審查機制,以防杜人頭國籍輪公司問題。

七、 請臺灣港務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優化港口基礎建設方案。

八、 請經濟部能源局、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和勞動部加強離岸風電相關人 才培育與教育訓練,包括與大專院校合作、銜接職場應用及在職進修等。 九、 請台船公司與中鋼公司加速執行國產化建置,並於一個月內提出風電國家隊 帶領國內外廠商執行離岸風電本土化之策略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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