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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永續講座系列——海洋能與地熱能發電

時間:2025年02月18日(二) 上午9:00~12:00

地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蔡其昌立法委員辦公室、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主辦單位: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蔡其昌立法委員辦公室、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借鏡國際經驗發展具台灣特色的海洋能

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 莊閔傑理事長


一、什麼是海洋能

 

海洋佔地表71%面積。台灣是四面環海的海島國家,海洋能的資源豐沛,所以充份利用海洋的能量,是解決能源危機的一個很好的選擇。海洋受到太陽,月亮等星球引力以及地球自轉、太陽輻射等因素的影響,以熱能和機械能的形式蓄在海洋裏,有專家估計,全世界海洋能的蘊藏量為750多億千瓦,這些海洋能源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

 

海洋與天氣、氣候和氣候變化的關係密不可分,海洋與大氣之間存在熱量、動量、物質等交換。海-氣相互作用可造成千變萬化的天氣氣候現象或極端事件,引發全球或區域氣候異常和氣象災害。

 

因此海洋在調節地球氣候的同時,也代表它蘊藏了巨大的能量,這些能量主要來自太陽、地球、月亮之間的天體運動與引力關係,加上地球自然氣候系統之間相互作用而產生的各種現象(如風、氣流、雨、蒸發),稱為海洋能,然而這些能量又轉換成海洋中的各種運動現象及特性,因此產生其他五種海洋的能量,例如波浪能、海流能、潮汐能、溫差能與鹽差能。

 

1. 波浪能: 波浪運動的能量,包括波浪上下運動的位能變化,以及波浪中的水質點運動。

 

2. 海流能: 利用海水流動動能,推動水輪機轉動帶動發電機發電。依照海水流動的方向,又可細分為單向流動的洋流能與雙向流動的潮流能。

 

3. 潮汐能: 藉由漲潮及退潮形成水之位能差,又稱為潮差能。4. 溫差能: 利用表層海水與深層海水因溫差所造成的熱能釋放或吸收。


5. 鹽差能: 在河川出海口的地方,在於淡水與鹽水間的化學電能位差進行發電

海洋能發電系統是利用海洋的各種能量轉換成機械能,包含熱能和化學能,轉換成電能的過程。海洋能發電系統再細分涉及多種關聯領域,涵蓋能源轉換、工程材料、電力併網、環境影響及政策經濟等方面。其核心技術包括波浪能、潮汐能、海流能、溫差能(OTEC)及鹽差能等發電方式,透過機械、熱能或滲透壓差將海洋能轉換為電能。為提升發電效能與耐久性,工程技術發展出耐腐蝕材料、浮體與錨定系統,以及水下渦輪機等設備。同時,電力系統技術則關注能源輸出穩定性、海底電纜併網與儲能技術,以確保海洋能電力可有效輸送並融入陸地電網。



二、國內外海洋能發展概況


1.     波浪能機組種類及原理

波浪的產生是外力、重力與海水表面張力共同作用的結果,引起海水波動的外力因素很多,如風、大氣壓力的變化、天體的引潮力、海底地震以及人為引起的船體運動等。波浪能主要是利用波浪上下運動的位能變化或波浪水質點運動帶動機械裝置,將機械能轉換為電能。機組設計可以非常多元,可依設置點細分為「岸基型」、「離岸海面型」及「離岸海下型」,雖然外海的波浪能量較高,但岸基型成本較低、易維護。


2.   海流能機組種類及原理

「海流能」主要是利用海水流動的動能,推動水輪機轉動,產生動力帶動發電機轉化為電能發電。依照海水流動的方向,「海流能」又可細分為單向流動的「洋流能」與雙向流動的「潮流能」。

 

「洋流能」主要是因為太陽對海面照射不同或海水鹽度不均產生的對流現象,從一個海域長距離地流向另一個海域,是海洋和海峽中有較為穩定的海水流動,就像江河的水流一樣,攜帶著巨大的能量。

 

「潮流能」是利用月球和太陽牽引海水而形成的漲潮與退潮時,海水向陸地方向前進或後退流動所產生的動能。在海裡安裝的方式有以下三種類型: 固定式、風箏式、漂浮式。

 

目前國內在發展的是「洋流能」,所謂的黑潮洋流能,也是過去十年來大家比較希望的一種方式,因為在台灣東岸洋流的能量是很巨大、也比較穩定,跟波浪能的特性不太一樣。一年四季由南往北、往日本的方向流動,流速穩定。全球在做洋流能的國家就屬日本跟台灣。

 

日本的計畫已經終止,因為成本考量或其他種種因素,沒有再持續推動洋流能發電。目前只有台灣在推動,日本的技術已經可以做到100KW,國內國海院十多年研發,目前的進展是20KW測試完成,這一兩年可以進展到100KW。20KW葉片直徑是5公尺,那麼100KW葉片直徑是一二十公尺。另外,中央研究院這一兩年也開始投入黑潮洋流的機組研發,因為跟國海院系出同源,除了已累積經驗,同時也參考國外的設計,所以今年計畫要下海做測試。


國外發展的是潮流能發電(Tidal Energy),潮流能跟洋流能不同,是歐洲比較主推的。潮流能是利用海水因為月亮和太陽的引力作用而引起的潮汐變化,這些潮汐變化會造成海水的定期起伏,產生強大的水流。潮流能發電系統使用類似於滑翔翼的機組設備,利用水流的動能來產生電力。

 

3.  潮汐能(潮差能)發電原理

 

潮汐能的發電方式有許多種,其中一種常見的技術就是在海岸邊建造水庫,利用漲潮與退潮的水位高低差來發電發電時,水庫內外的水位差會驅動水流通過水壩中的渦輪機(類似水力發電的原理),這樣水流的動能被轉換成電能。

 

目前在國際上有三個地方已有成功的商業運轉發電設施。第一是法國拉朗夫潮汐電站(La Rance Tidal Power Station),這是世界上最早、最知名的潮汐水壩發電設施之一,已經有50年的歷史。自1966年以來,該電站一直在運行,並且對潮汐能發電技術的發展起到了示範作用。

 

4.   溫差能發電原理

 

海洋溫差發電是利用海洋表層海水與深層海水的溫度差,以熱交換的原理來發電。首先抽取溫度較高的海洋表層溫水,將熱交換器(蒸發器)裡面沸點很低的液態工作流體(working fluid,如氨、氟利昂等)蒸發氣化,然後推動氣渦輪發電機而發出電力;再把它導入另外一個熱交換器(冷凝器),利用深層低溫冷海水的冷度,將它冷凝而迴歸液態,這樣就完成了一個循環,如此周而復始的工作進行發電。


儘管海洋溫差能有潛力成為一個穩定的可再生能源來源,但目前其商業化仍面臨一些挑戰:建設成本高,OTEC系統需要建造大規模的設施,並且需要在適當的熱帶地區安裝,這涉及到高額的初期投資,特別是建立海上平台和長距離的海底電纜。地理的限制,海洋溫差能最有效的運行範圍是在熱帶地區,這限制了其應用的地理範圍。在國外,2015夏威夷NELHA園區的105kW,以及日本久米島的100kW。

 

在台灣,台泥企業團是國內投入溫差能的企業,目前攜手花蓮和平電廠所在的區域結合火力發電展開海洋溫差發電基地,預估在一兩年內可以讓四面環海的台灣成為綠色基載電力的新機會。


5.   鹽差能發電原理

 

海水鹽差能(Osmotic power或salinity gradient power)或鹽差能(Ocean

Salinity Energy)是將海水和淡水之間或兩種含鹽濃度不同的海水之間的化學電位差能轉換成水的勢能,再利用水輪機發電。具體主要有滲透壓式、蒸汽壓式和機械—化學式等,其中滲透壓式方案最受重視。



三、國際海洋能推動方式


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再生能源與減緩氣候變化決策者摘要和技術摘要報告(2011),海洋能對長期的碳排放削減具有潛力。因為技術的關係還未真正大量的運用。IEA-OES 國際能源總署-海洋能源系統技術合作計畫2023年報告的目標,2050年全球海洋能發展的規畫要達到300GW的裝置容量的規模,180GW的波浪能和120GW的潮流能。

 

國際上,EMEC海洋能源測試場創立於2003年,至今已營運十多年,擁有豐富承接「實海域」測試經驗,既有場域不敷測試需求,已著手開發與評估新的測試場域,嘗試發展異地建置與多元測試業務異地建置。國際要如何達成300GW海洋能市場前瞻性目標的行動方案:

 

(1)   市場帶動: 以躉購差價合約長期 措施為整體政策基礎,加速海洋能產業進步。

(2)   技術推動: 以降低長期生產成本為目的長期性計劃支持,配合國際協作、研發補助與貸款等基金投資、加速技術創新實現。

(3)   基礎建設: 開始規劃製造、儲存、港埠等基礎設施,並考慮與其他開發案共享設施可能性,如浮式離岸風電等。

(4)   立法與監督: 藉由研發計畫執行過程,逐步建立健全的許可程序(permitting)與技術標準,協助產業降低未來發展障礙。


市場帶動政策,投入商業化的成本與社會價值之間取得平衡成本下降率越高,越早能達成商業化目標,在市場帶動政策所花費的投資總金額(FiT或CfD)就越低。也就是說,前期政策推動的力度越大,未來所花費的成本越低。美國藍色經濟-海洋能源能計畫&資金類型,例如小型企業創新研究(SBIR)、小型企業技術轉移 (STTR),向小型企業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資助,以支持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四、發展具台灣特色的海洋能


根據工研院 97~100年海洋能發電系統評估與測試計劃,與海洋大學第二屆海洋能產業發展論壇簡報資料,臺灣海洋能潛能具多樣性特色:


項目

理論

蘊藏量

(GW)

可開發

潛能

(GW)

潛在場址

波浪

>100

>25

東北角外海、富貴角、澎湖、雲彰隆起、屏東以南外海

海流

>100

>6

富貴角、澎湖水道、東部黑潮

溫差

>20

>2.8

東部花蓮外海、台東外海


1.     台灣波浪能發電開發潛能


波浪能的離岸型開發潛能涵蓋東北角海域、西部海域、南部海域合計潛力超過25GW。岸基式多數場址波能雖較離岸型低,但具備高可靠度與易維護優點,是加速海洋能開發之一選項,預估開發潛力數10MW。


2.     台灣海流能發電開發潛能


場址

水深

可開發量

蘇澳外海(Site 1)

100–500m

>1.5 GW

花蓮外海(Site 2)

 >2000m

>1.5 GW

  綠島(Site3)

100-500m

>1.5 GW

  蘭嶼(Site4)

1000-2000m

>1.5 GW


情境說明:

臺灣東部海域黑潮開發潛能粗估約有數10GW。保守以10GW進行評估,並以開發60%的假設下可興建6GW的電廠。台中火力電廠裝置容量達5.78GW,即相當於1座台中火力電廠的裝置容量。若以容量因子50%計算,一年約可產生262億度電,而核四龍門電廠2部機組年發電量210億度,相當於1.2座核四電廠年發電量。能源局2022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中提到,2022年用電量量達2794.5億度,長遠來看未來洋流發電將接近總發電量的10%。

 

3.     台灣溫差能潛力場址


東部九大OTEC潛力場址包括: (1)南澳 (2)和平 (3)七星潭 (4)石梯 (5)樟原 (6)知本 (7)金崙 (8)綠島 (9)蘭嶼。


4.     台灣海洋能發電廠發展概況


台灣以波浪能、海流能、溫差能潛力最大,其中:

 

(1)   波浪能: (a)潛力最大,業界也投入最多,目前有多家國內外業者申設中;(b)波浪能場址類型分為岸基型(設置於海岸、海堤)與離岸型(海面或海下);(c)目前台灣波浪能業者場址申設規模主要在2MW以下。

(2)   海流能: (a)已有國外業者在台灣尋找地點;(b)國內以研究機構研發為主。

(3)   溫差能: (a)已有業者投入申請,目前正在進行環差;(b)結合溫泉、海洋深層水或地熱是未來趨勢。


目前台灣業者投入最多的是波浪能,波浪能的機組很多,可以設置在不同的地點 包括岸邊到海上、有海上及海下的,能量也不小,申設的示範規模都在兩MW以下。超過兩MW的投資金額較大,能申請到的地點也較不易。申設流程繁複冗長,海洋能場址申請涉及單位(部分):

 

岸基型場址管理單位:

■土地所有單位:國有財產署、內政部、農業部漁業署、交通部港務署、經濟部水利署、縣市政府。

■土地使用單位:農業部漁業署、交通部港務署、縣市政府、港務公司

涉及環境敏感區位相關單位。


海域型場址管理單位:

■陸域:國有財產署、內政部、農業部漁業署、交通部港務署、經濟部水利署。

■海域:內政部、環境敏感區域相關單位。

■海纜:鋪設路徑相關單位。



五、推動具台灣特色的海洋能建議


在目前的技術和資源投入下,從波浪能開始進行海洋能源的開發,是較為理性的選擇。隨著波浪能技術的發展擴大,可以進一步開發海流能及溫差能,甚至能夠發展出複合式海域能源,這將結合波浪能與離岸風電、太陽光電等技術,互補和運作,進一步提高整體能源的穩定性與效能。但是離岸風電與海洋能的發展進度不同,兩者的技術和市場需求尚處於不同階段,因此需要適當的時間來調整與整合。台灣的經驗與技術積累不僅能為自身提供再生能源,也可以作為拓展國際市場的競爭優勢。



六、Q&A提問時間:


1.     波浪能有方向的問題嗎?


波浪會隨著風向的影響,所以有些機組設計會配合波浪的方向去微調,這是要結合波浪資料的收集及模擬,在技術上是可以做到的。


2.     波浪能、海浪能、潮汐能、溫差能的電能轉換設備是一樣的嗎?


如果使用同一類的發電機,那麼他們的轉換設備基本上是一樣的。


3.     我們有很多漁港,有些低漁港逐漸老化,是否有可能利用這些漁港設施成為海洋能發展的一些基礎?


我曾經也想過這個問題,漁港的主管機關是漁業署,目前有兩個單位在推動海洋能的設置,一個是交通部港務署下的港務公司,最近會公告在蘇澳港先做示範場址,另一個是漁業署,規劃在今年其所管理的漁港推動示範案,讓業者去做申請。




台灣地熱的願景及解決方案

台灣地熱發展協會(TGA) 王守誠常務理事


我們面臨的氣候危機,過去十年一直聽到升溫1.5度C的議題,其實從2023-2024年,已連續12個月刷新高溫紀錄,升溫1.5度的臨界點,已經來到了1.6度C,提前6-16年到來2度C的臨界點。科學家認為2050年以前恐達到升溫2.6度! 希望能守住2.6度的界線,因為大洪水時代會再次的降臨。


全球平均海平面上升了140公尺,如果繼續碳排放,會讓格陵蘭、南極大陸的冰繼續溶解,代價就是海平面會繼續上升至少60公尺。如果不想讓未來的300年海平面上升到無可復加的地步,我們是關鍵的一代,我們這一代必需達到淨零轉型的任務,才可能為我們的下一代守護足夠的土地與資源,這完全取決於我們現在及未來的選擇。



一、地熱環境效益


不要陷入「核能好棒棒」的迷思。氫能、地熱能、潮汐能和波浪發電,不是“替代能源”中的“替代能源”,而是未來能源的核心所在,是向可持續未來邁進的關鍵。相比之下,傳統能源問題和反氣候變遷論的政治人物,正在共同製造一種對新興能源的偏見,藉此維護舊有的利益體系。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 綠能抉擇報告(2017)提到,聯合國給能源決策者的建議,也涵蓋主流能源選項(核能除外),指出地熱能源的環境效益最佳,再生能源遠優於傳統能源,以及碳封存技術增加環境負面效應等。所以如果看生態的影響,以再生能源的翹楚。地熱其實是對環境最友善的。


海洋越來越熱,除了因為暖化之外,有可能因為傳統的火力電廠與核能電廠,有百分之六十的廢熱進到海洋裡,需要靠熱水去做熱交換的,所以海洋會不斷的加溫。地熱只有百分之六的廢熱進入大氣、它的優勢是不會產生大量的廢熱。


在空氣污染方面,與傳統能源相比,地熱具有另一大優勢。目前,台灣已經擁有五座地熱發電機組,並且今年將再增加四座,總計達九座發電機組。這些機組均採用ORC系統,該系統不會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及地狀顆粒污染物,有效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地熱技術的發展現況與契機


自2009年起,台灣為地熱設定了全球最嚴格的環評認定標準—0.5MW。然而,每一口溫泉井所產生的電力都不只0.5MW。由於這一標準的限制,台灣的地熱發展幾乎停滯了十幾年。直到2018年,小英政府修法將標準提高至10MW,才開始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進入地熱領域,這個改變無疑是關鍵。


台灣在1962年就開始做地熱,在李國鼎經濟部長的時代,過去累積了二十幾年探勘資料,一直到2019年在立法院公聽會要求才公開,公開之後大家可以從地礦中心的地熱探勘資訊網,看到所有計畫的成果跟報告書。開發商從可以從這些資訊找到適合開發的地點,這是地熱開發的起點。所以從2021-2024年有仁澤地熱電廠商轉、大屯四磺子坪先導地熱商轉、清水地熱商轉、全陽金崙地熱商轉及土場地熱電廠預定啟用。


現在在國際上,美國似乎主導地熱,有新的地熱開發技術,已經大幅降低成本。2030年11月Google投資的第一個地熱電廠開始運轉,供應未來AI資訊中心的電力,新的技術是3.5MW,計畫要在四年內擴充成400MW,且預計每一口井要發電10MW。他們鑽4000公尺的井只花了79天,鑽到第四口井的時候,每一口井只需花17天,花17天鑽一口井,卻可提供10MW的電力,這是地熱在產業內發展可以達到的高規模效應。


台灣目前仍依靠鑽石油、溫泉的傳統技術來做地熱,並沒有引進先進的地熱開發技術,所以我們必須要促進地熱開發的技術合作。另外,台灣有許多原住民的土地是具有地熱資源的,應該要讓原住民參與共融,讓地熱成為他們的產業,這是我們目前面對的階段。

 

如果我們持續發展地熱及跟國外技術合作,隨著美國在發展地熱的成本下降,2030年新的技術EGS跟AGS可以達到更低的成本,比太陽能跟離岸風電來得更低,這是地熱技術的進展。其實美國、冰島、日本、紐西蘭、丹麥都願意將先進技術與台灣合作。簡單的說,如果能讓龜山島附近的海域,透過先進技術開發地熱,可以在完全不傷害海洋環境的情況下,可以得到0.6-0.7元/度的地熱發電,如此巨大跟便宜的地熱資源,對北部的供電有極大的幫助。

 

1.   台灣國內評估的地熱資源:

 

A.工研院: 0.989 GW(1986) + 31.8 GW (2012)

B.國科會第一期國家能源計畫: 7.1 GW (2011)

C.海洋大學: 180 GW (2013)

D.國科會第二期國家能源計畫: 159.6 GW (2015) <4km

E.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40 GW (2023)<6km

F.民間產業顧問AGS+SGS:256GW (2024) <10km


2.     宜蘭縣大同鄉清水地熱發電廠(觀光)

 

清水地熱電廠28年後重啟,引進國際成熟技術串聯6口廢棄井及2口淺井,達到零碳發電效益,發電量提高約20倍。加強國際地熱工程規範、環境監測措施將可大幅減少開發成本。

 

3.     台東縣太麻里鄉金崙溫泉區

 

台灣第一台耐高溫沉水泵(ESP)(180度),大幅增加地熱井產能效率,並確保管線壓力足夠回注到地底。(全陽地熱電廠提供)。可發電量超過饋線容量,具有擴廠潛力。

 

4.   大屯山區域地熱開發現況

 

主要地點與規模:

 

結元能源:

四磺子坪1MWe先導電廠

四磺子坪20MWe電廠

硫磺子坪4.2MWe電廠

子坪4.2MWe電廠

 

三金礦業 

子坪10~20MWe電廠

 

大屯山區正在成為台灣地熱發電的重要開發地點,特別是結元能源在該區積極推動多座地熱發電廠,涵蓋了不同規模的發電容量。這些開發案將有助於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提升能源自主性。


5.   地熱技術研發現況


地熱的技術不只是發電,例如地熱鋰礦的開採,美國與德國希望做地熱,且友善開採鋰礦,地熱流體含鋰,鋰是地熱很重要的一個指標。冰島地熱固碳的技術,將空氣中的二氧化碳補捉下來,利用地熱電廠的餘熱,將二氧化碳溶解到水裡,順著回注井灌到地底下,形成碳酸鈣的結構,兩年內就可固化。在義大利有地熱及生質能混合發電技術,未來台灣的地熱跟生質能發電是可以結合的。

 

地熱之所以潛能很大跟鑽井技術有關,而鑽井技術卻是台灣最弱的一環。因為台灣沒有鑽井產業,在發展地熱的時候,一開始沒有政府的協助的確很難發展,只能靠中油或是本土鑽溫泉的技術。鑽井產業最發達的是產石油的國家,例如美國、沙烏地阿拉伯,全球三大石油公司都在做地熱,他們把石油開發的技術應用到地熱上面。

 

Google加速地熱開發的策略Project InnerSpace由NGO 80多名研究人員以及Google工程師形成的合作研究專案,在COP28期間發表其成果。未來12-24個月內,將在GeoMap工具上發布更多針對世界最大人口中心的大陸和高解析度案例研究,目標是在36個月內包含所有大陸和世界前100個人口中心。新技術正在讓地熱項目,能夠鑽探更深的地下,使其成為幾乎所有國家的潛在選項。


新世代地熱探勘(Next-gen Geothermal Exploration)的意涵,公眾知情(Public awareness)、程序簡化(Simplified exploration process)、人工智能參與(AI-involved interpretation)。

 

 

三、地熱願景發展途徑


當前,台灣地熱發展面臨「國內探勘量能不足」與「深層地熱開發經驗不足」的問題。為了突破這些瓶頸,政府計劃透過國營事業帶頭開發,並且複製成功模式來擴大建置,目標是在2030年將地熱裝置容量從原定的200MW提升至1.2GW。具體的策略包括三個方向:

  1. 規劃多團隊多點探勘——引進國外鑽井設備及國際專業團隊(2025.8)。增加中油、台灣鑽井數(2026.6)。

  2. 國際合作深層地熱鑽探計畫——國際合作擴大鑽井,技術驗證,增加案場(2025.12)。

  3. 程序優化——建立公對公推動模式: 協調原住民部落諮商(2025.6);協調內政部同意大屯山進行地熱能發電(2025.12)。

中油有8個潛能區,共24套鑽機作業,概估至2030年鑽井200口(生產/回注井各100口,每一對井生產100MW)。台電有4個潛能區,共10套鑽機作業,概估至2030年鑽井200口(生產井150口/回注50口-3口生產井搭配1口注井,生產井單井3MW)。

 

歐盟加速環評流程的措施


由歐洲地熱能源論壇(EGEC)與歐盟GEOENVI專案合作起草「地熱許可指南」,協助歐盟成員國加速許可流程及簡化監管框架。


■ 利用指引規範地熱開發的態樣,避免開發風險。

■ 以生命週期分析作為評估依據。

■ 去除10MW規模門檻◦

■ 以1公里為影響範圍調查。

■ 地震、地表高程、水文、噪音、輻射等背景監測。


國外地熱成功案例


在國際間,地熱發電的發展已取得顯著成就。以印尼為例,其成功的導向井建設模式通常可在10至22天內完成1200至1500公尺的導向井,這一進展顯示了地熱開發在短時間內的高效性。而在美國猶他州的FORGE計劃中,地熱鑽探技術的突破更為突出,100小時內便能完成3000公尺深的花崗岩體定向井,為深層地熱能開發提供了新的可能。另一方面,土耳其作為地熱發電的成功範例,為全球地熱能源的發展提供了寶貴經驗。這些案例展示了地熱發電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應用,並為其他國家提供了重要的借鑑。

 

台灣累計目標裝置量


2024 TIGC經濟部公開的地熱目標

2030年:0.2GW

2040年:2GW

2025年:6GW

2025 TIGC經濟部提出的地熱目標

2030年:1.2GW

2032年:1.4GW

2035年:1.7GW

截至2024年底,台灣各地區已掌握的地熱資源點涵蓋北、中、東、南部,其中宜蘭、台東、大屯火山等地點已具開發基礎,而其他地區則處於探勘或評估階段,未來能加速開發與技術突破,希望達成2030年1.2GW的地熱裝置容量目標。

 

 

四、Q&A提問時間:


1.     台電在2019-2020年曾針對核能電廠進行初步的地熱探勘,核一二除役後,應有機會發展地熱,但從2020至今已過四五年,卻未見進展。台電應利用現有的資源設備快速啟動示範案場,否則難以帶動地熱產業的發展。


我們有透過地震的資料去評估那個地方的地熱資源,涵蓋到金瓜石附近及核二場址等蠻有開發地熱條件的區域。針對核電廠的部分,雖說之前開發核二場址時有鑽到溫泉,但是他們認為核二廠不能動,因為核廢料還在裡面,所以核二的場址完全不考慮。

 

我們也曾建議開發其他區域,但由於能源議題的複雜性,他們並未投入太多精力於地熱開發。我認為,他們對於新技術的成熟度及團隊合作意願仍持觀望態度。不過,近期台電再生能源處的同仁蠻積極尋找更多國際產業鏈的資訊,希望透過今年4月24日舉辦的台灣國際地熱論壇對他們有所幫助。

 

2.     關於紐西蘭毛利族地熱的經驗,台灣政府扮演的角色,或對原住民的建議?

 

目前,原住民部落的土地無法作銀行融資,這不僅限制了他們的資金獲取,更重要的是,這些土地上往往擁有寶貴的地熱資源,但原住民對這些資源的價值並不清楚,也未能有效利用,原民會應該要介入進行主導。

 

原民會有個「原住民產業發展基金」,但它跟其他政府的基金有個完全不一樣的邏輯,其他的基金可以做投資,但是原住民產發基金不能做投資,替代方案是國發會願不願意投資地熱電廠。

 

3.     關於台灣地礦中心的探勘資料,應要更友善的開放?

 

台灣地礦中心的探勘資料應更友善開放,並提供簡化的版本,讓相關人士更容易查閱與查核。目前,這些資料主要供具專業背景的人搜尋,建議地礦中心透過更直觀的方式呈現,例如整合Google Map進行轉譯。此外,探勘工作通常由各開發商委託專業團隊執行,因此更透明的資訊有助於提升產業發展與合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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